发布时间:2024-02-03 14:23人气:420 来源:handler
高速时代御府电梯噪音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信件编号: | 1024063697296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高速时代御府电梯噪音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
来信时间: | 2023-12-18 10:06 |
来信内容: |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 (厅) 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的,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速时代御府17栋卧室与电梯井共用一面墙, 紧邻布置。其是否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 2.1.4 条规定建筑物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日常生活时的噪声限值为 40 分贝,睡眠时的噪声限制为 33 分贝。电梯运行时,经多次测试,卧室的噪声分贝测试为46-48分贝,严重超过国家标准。现要求政府有关监管单位督促建筑单位或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使室内噪音降低至国家规定标准。 |
回复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
---|---|---|---|
办理时间: | 2023-12-20 18:0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电梯噪音扰民的问题,收到您的来件后,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12月20日,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物业了解相关情况,该小区物业已于11月14日对电梯采取了隔音措施,11月24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对电梯进行了监测。针对您反映的电梯噪音问题,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物业公司再次邀请运行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电梯开展噪音监测和排查。同日,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就电梯噪音问题向您进行了说明。 经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相关处理情况。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0564-36895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